陈重生:四五度循环调律法的由来与规律及应用 4-1 171113
四五度循环调律法的由来与规律及应用 4-1
文/陈重生
编者按:本文作者,原南京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副院长陈重生先生是中国乐器修造专业的泰斗。
众所周知,南艺乐器修造专业建立20余年,为乐器行业(包括海外)输送了大量的专业人才。斯坦威、雅马哈等国际性乐器公司均以南艺毕业生为重。在陈院等领导的带领下,众多专业老师辛勤耕耘下,南艺乐修已成为国内专业教育标杆。
作为原中国乐器协会钢琴调律师分会(常务)副会长,先生多次代表中国乐器协会钢琴调律师分会出国参加国际性调律师大会,并于2013年成功组织了第十八届国际钢琴制造技师调律师年会(The 18th IAPBT Convention ),为中国钢琴调律师参与国际性学术交流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原文刊载于乐器行业唯一正式出版刊物《乐器》2012年刊,经得先生授权,霸拓本着“分享·改变”理念,将本文传播,亦为增进国际交流尽微薄之力。
今天我们谈“钢琴基准音组四五度循环调律法”,似乎是“老调重弹”。其实不然,钢琴基准音组“四五度循环调律法”对我们每一位钢琴调律师来讲太重要了,重要到它是每一位钢琴调律师必须要有的知识和科学方法。纵观全球钢琴调律界,它也是当今世界各国钢琴调律师通用的唯一需要掌握的钢琴基准音组调律方法。为什么呢?笔者拟从四个方面“聊一下” 自己的看法。
-、钢琴基准音组“四五度循环调律法”源远流长 ,是历史的传承
在世界文明史的音乐领域中,人类出现最早的音乐律制是“五度律”。“五度律”堪称为“律制之祖”。“五度律”在西方社会被称为“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律”,在我国应称为 “管仲律”,因最早出现在《管子•地员篇》中。而且我国的“管仲律”早先于“毕达哥拉斯律”一百多年。从“五度律”的产生原理与方法上看,它既是一种音乐的律制,又是一种调律方法,即“四五度循环调律法”。对于古代西方社会来讲,“五度律”的“四五度循环调律法”是经过渐进的发展过程才完成的。毕达哥拉斯提出“五度律”时的调律(产生)法为 “五八度调律法”。这种方法是由一律音出发,通过上行五度或下行产生另一律音,如果此律音不在同一个八度音阶内,通过下移八度或上移八度回归,如下表一。
表一:“五八度调律法” 程序
以上调律程序,完成了“五度律”C大调音阶。后来人们发现(可从上表中得知),下行五度再上行八度生一律,可由上行四度一步完成,而上行五度再下行八度生一律,可由下行四度一步完成。这样,“五度律”的调律法,就渐进到“四五度循环调律法”,如下表二。
表二:西方历史上最旱的 “四五度循环调律法” 程序
以上调律程序,完成了一个八度十二个律音。那时的“四五度循环调律法”是运用了五度音程的弦长比为 3 : 2和四度音程弦长比为 4 : 3的原理产生。其实,在我国古代 2700多年前就运用这一原理,获得“五度律”,只是表达的方式有所不同而已。它的调律方法,就是管仲的“三分损益法”。“三分损益法”通俗的讲就是按一标准的管长( 某一音商),“分三,去其一,取其二”称为“三分损一”,得到上方的五度音,“分三,加其一,得其四”称为“三分益一”,得到下方四度音的方法。在今天,对于“三分损益法”的理解,实上就是 “四五度循环调律法”,如下表三。
表三 :我国古人 管仲的 “四五度循环调律法”
从管仲的“四五度调律法”中可以看出,他只完成了“宫、徽、商、羽、角”五声。到了战国时期《吕氏春秋•音律篇》,管仲的 “四五度循环调律 法” 得到进一步发展,继续 “损益”下去,获得了一个八度的十二律音 (如下表四)。
表四:《昌氏春秋音律篇》 的 “四五度循环调 律法” 程序
如果,我们把《吕氏春秋•音律篇》的“四五度 循环调律法”中的四五度音程平均加减2音分 ,就能得到十二平均律(如下表五)。
由此可见,今天我们大家掌握的钢琴基准音组 “四五度循环调律法”,是历史的传承,并非是某个人的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