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钢琴制造-音调之保持7-3 171002
【德】钢琴制造
译/ [台]陈喜棠
注/ 宋丹
图文处理/ 梁锐祥 等
资料提供/ 霸拓
音调之保持7-3
上述事实经有效用之证明后,作者仍欲将此两定理之意义对实践家再予补充说明。
定理㈠,另方面而言,在同等之音高,则钢质琴弦之长度A与另一琴弦之长度B之延伸比例为A·A·A比B·B·B。(注:音高相等,弦长不同的两根钢质琴弦,其延伸率比为弦长的立方比:A×A×A:B×B×B)
例:两琴弦之音高a'(频率为440赫芝),其一长40公分,另一是44公分。两弦之延伸比例为40·40·40比44·44·44或10·10·10此11·11·11 。等于1000:1331=1.0:1.331(或约为3:4)。(注:两琴弦需要达到的音高相同,均为440Hz,其中一根弦长为40cm,另一根弦长为44cm,此时这两根琴弦的延伸长度是不同的,其延伸的长度比例为:40╳40╳40:44╳44╳44=64000:85184=1:1.331≈3:4)
依照上面㈠式计算,9=0.4公尺,p=74公斤,d=0.975公厘,求得之延伸展度为1.84公厘。而0.44公尺长之另一琴弦,必须以1.84乘1. 331得2.455公厘。此延伸长度2.455公厘之值,若以公式㈠计算,亦可得相同之数,兹一佛计箅如下。ℓ=0.44公厘,音高a′=440赫芝,d=0.975,拉力亦假定为89.5公斤。(注:用两种计算方式得出的计算结果相同,印证计算方式的准确性。)
作者欲再将第一定理以另一方式解释,求明了延伸长度公式中如何发生三次方。
如两弦琴一长40公分,另一长44公分,两弦皆以相同之直径,同等之拉力负荷,则一弦较长者10%者,其延伸长度亦增10%。于是44公分长之琴弦之延伸长度比之40公分长者增1.1倍。
40公分比44公分与1比1.1为相等之意义(延伸长度比例),换言之,为一次方之比例。若以不同之弦长,但相同之直径及拉力装配,则较长琴弦之音高较低。依照上章“琴弦振动”第一定律之解释,已甚明了。同理,第二条琴弦较长,其音调应较低。又依前面第三定律,音高与拉力之比例,如比a或a:a2,或称为二次方之比例。(注:要使、相同直径不同长度的琴弦达到相同的音高,张力需呈增加部分音高的平方比例提升。)
现在如果将较长之44公分琴弦之音高与40公分较短之弦高作比较,则其所增之拉力,如二次方之音高同等增加。于是最后之结果,44公分之长弦,第一由于有1.1倍较多之长度,因此亦增其相称之延伸长度,其次再由于有二次方增加之拉力,始达其相当之音高。于是再有两次1.1倍之延伸长度。因此共有三个1.1倍,而是1.13之延伸长度,或称为三次方之延伸长度。(注:将弦长因素与音高因素叠加可得延伸率为三次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