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孝廉 徐守春 董瑾:木材-木材的基本性质-木材中的水分3-3木材含水率计算和测定 231002
木材的基本性质-木材中的水分3-3木材含水率计算和测定
文/ 邹孝廉 徐守春 董瑾
图文处理/ 梁锐祥(星海音乐学院)等
来源/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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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材含水率计算和测定
(一)木材含水率
木材含水率指木材所含水分的重量与木材重量之比,以百分率表示之,称为木材含水率。
(二)绝对含水率与相对含水率
1.木材绝对含水率:
木材中的水分重量与木材绝干重量相比的百分数,称木材绝对含水率(用w表示),用下述公式计算:
即,
式中W——木材绝对含水率(%)
G——试件初始重量
Go——试件绝干重量
2.木材相对含水率
木材中水分重量与木材初始重量相比百分数,称为木材相对含水率(用w1表示)
式中W1——木材相对含水率(%)
G——试件初始重量
G0——试件绝干重量
这两种含水率计算方法,以绝对含水率为正确,因为绝干材重量稳定,便于比较。而相对含水率则因木材的初重随着木材含水的多少而变化,不宜作相互比较之用。通常应用绝对含水率,但个别情况下使用相对含水率。如木材做燃料则采用相对含水率,因为木材的发热量随相对含水率的增大而下降。
(三)实际含水量
也有以木材单位体积内所含水分的重量来表示,称实际含水量。
式中W2——实际含水量(g/cm3)
G——试件初始重量(g)
G0——试件绝干重量(g)
V—试件绝干体积(cm3)
(四)木材含水率的测定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常采用烘干法、电测法、蒸馏法等。
1.烘干法(或称炉干法、重量法)
(1)此法为测定含水率通常的方法。试件尺寸为2cm×2cm×2cm,制作好后即进行称重,称初重(G),准确至0.001g然后放人电烘箱中,在100~105℃的温度下烘至恒重(G0)。软材(即针叶树材)树种于6h后进行第一次试称,烘硬材(即阔叶树材)树种于l0h后进行第一次试称,以后每隔两个小时试称一次,至最后两次重量之差不超过0.002g时,即认为已达到绝干,结束烘干。
(2)此法测定含水率优点是,可测任一部位含水率,且数值较可靠,准确度至0.01。缺点是,要从整块木材上取试件,破坏木材或木制品,烘干试件需较长时间。
2.电测法
此法采用电测水分计进行测定,测定计上有标示含水率的刻度盘,当测定计的金属插针插进木材或与木材接触并通过电流后,刻度盘上的指针即指示出木材含水率(图3—1)。
此种测定计有两类:一类是直流电的电阻式水分测定计,另一类是交流电的介电式水分测定计。后一类又包括电容式和功率损耗式两种。
此法优点:电测水分计可直接测示木材含水率,测定所需的时间短,使用简便。不破坏木材或木制品,这比烘干法优异。
此法缺点:只能测定范围内的含水率,如直流电电阻式水分计含水率测定范围为30%以内。准确度稍逊于烘干法,但仍可满足生产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