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怀特:钢琴调律中的一桩趣事-低音偏低 高音偏高 221226
钢琴调律中的一桩趣事——低音偏低高音偏高
文/【美】W.B. 怀特
译/吴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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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康恩半音频闪仪的许多测量结果,进一步证实了已往曾被经常推测的问题.那就是,调律师在最高音部和最低音部具有根深蒂固的“延伸”八度音高的倾向性。最高音部有八度向上,而最低音部则有向下延伸的倾向。弗莱彻”的研究表明,人的听觉对于各种频率的反应,在整个可闻度范围,对应于各种刺激源,并不保持单纯的一对一的关系。
比如聆听100周 /秒以下的音 ,实际听到的比仪器显示出的频率要高;而在1000 周/秒以上,实际听到的却是较低的音 。看来这是个普通而确定的倾向。 因此,最低音部的音如果按正确频率调准了,大多数听觉是不会感到满意的;同样,在最高音部也是如此。所有职业调律师也都清楚,纵然不是最多数,总还有那么多音乐家,定要把最高音部的音调得偏高。原因是多方面的,不过,最中肯而可行的劝告是:遵循自己听觉感官发展的准确度,尽可能严密地依靠调律的检验。在绝大多数的情况里将会发现,大部分“音乐的耳朵”会不知不觉地以相同的量,明显地要求把低音部的八度音高向下延伸,高音部则向上。这一情况,通过调律的检验就会暴露出来。当人们感到满意的时候(实际上已延伸),他却认为全然没有延伸!当然,问题的解决,只能是在我们懂得了对待人类特征的时候。
依据康恩半音频闪仪许多实验的结果,我确认低音部从C16具有把八度往下延伸(偏低)5音分至25音分的倾向,这个25音分是指音阶最下端被延伸的数字;在高音部,这个倾向是从F57附近开始,一直继续增大到C88.我发现一个相当普遍的倾向是,从F57到C84延伸(偏高)5音分,从C64到C76为10音分,从C75到C88为15音分,这些数字,自然是取得于对第一流的专业调律师所测得的无数个频闪仪的读数。这个倾向,在上述范围内不存在任何损害,事实上,它对于所有音乐家来说几乎是共有的。
译自【美】W.B. 怀特著《钢琴调律与有关技术》
第五章(本文标题为译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