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怀杰:十二平均律三四度循环分律法5-1 190429
十二平均律三四度循环分律法5-1
文/郑怀杰
钢琴作为击弦类键盘乐器,所采用的律制是十二平均律。在钢琴调律过程中,基准音组分律的准确程度,将决定整台钢琴的音准是否能符合要求。
如果基准音组分律不准确,向高音区和低音区扩张过程中的过渡性、和谐性、准确性将会受到很大影响。因此,作为钢琴调律工作者,无不把基准音组十二平均律的划分作为一项极其重要的环节加以重视。
自从18世纪以来,人们开始了在乐器上采用十二平均律,律学实践者在十二平均律划分中做出许多探索和研究,力求把理论数据在听觉效果上作出充分体现,从而在钢琴调律过程中出现了多种基准音组的划分方法。诸如:四五度调律、三六度检验法、三六度调律、四五度检验法等,试图寻找最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分律法。这些分律手段尽管方式不一,其目的也较为一致,每种分律法都有其合理性,在实践中也可行,但也各有不足之处。在以往的有关钢琴调律方面的文献中有所记载,这些方法经常会不同程度出现音高和音程关系上混乱的现象。长期的调律实践中,我发现采用十二平均律三四度循环分律法更为科学、合理,会有效避免音程交叉进行时,听觉混乱现象的产生。在此我提出个人看法,供同行参考,请大家指正。
1.以往对音高的标注:
如:(33F、45F、37A、43D)等,其中阿拉伯数字表示钢琴琴键位置的序号。这样的标注只是钢琴生产工艺中对琴键的排列,便于生产和装配,一般的钢琴都是88键,也有的钢琴是97键等等。所以不能说明某个序号的琴键就是代表某音的高度。在数字的后方,一般都是用大写的英文字母表示,分不清该字母代表那个音区的某个音高。
2.以往对音程的标注:
以33F—38♯A为例,其标注音程为四度,实际为增三度。
38♯A—45F为例,标注音程为五度,实际为减六度。
36♯G—40C,38♯A—42D为例,其标注为大三度,实际为减四。
这样的标注,虽说音程关系是相等的,但是音程的性质则完全不同。
3.以往对升降记号的使用:
有些调律文献中四五度分律法以上四、下五分律程序中多使用升记号。
以33F—38♯A,38♯A—45F为例。前面已经对其音程关系以及音程的性质作过表述,不再重复。现在就升降记号的使用提出不同看法。
基本乐理中有过明确表述,如果从某一律音出发向上按照五度级生律,则采用升记号;而从某一律音出发向下按照五度级生律,则采用降记号。谱例中明确表示是以上四、下五进行基准音组分律的,其中上四也就等同于下五,因此在记谱中应该使用降记号而不是升记号。反之,基准音组分律中采用上五、下四的分律方法则应该采用升记号。
这种关于音高、音程以及升降记号的标注方法,只有钢琴生产人员以及钢琴调律人员知道其中意思,可是作为音乐工作者来讲并不能明白其中含义。因此,我认为所有关于音高、音程以及升降记号的标注一定要规范科学,更不能有概念性错误,我在本文中有关音高、音程以及升降记号的标注都做了改变。在此基础上,我总结出一种更加合理更加有效的十二平均律三四度循环分律方法(见图1)。
从图一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三四度分律法的所有程序。为了能证明此种分律法既符合十二平均律的理论,同时又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原载《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