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力:钢琴听觉调律法辨析 7-6 解析【美】克里斯丁.劳费格伦调律法 190311
钢琴听觉调律法辨析 7-6
文/姜力(广东韶关学院)
资料提供/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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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红江评】姜力老师的《钢琴听觉调律法辨析》是近年少有的从理论高度分析、阐述钢琴调律所涉及的十二平均律的文章。文章由人的听辨能力以及听拍可控度、听觉误差的许可范围及合理性听拍、调律法等基础知识讲起,从调律程序、检验手法、技术特点、问题探讨等4个方面入手,先后解析了四五度循环法、王林日本调律法、黄智炜调律法、【美】克里斯丁.劳费格伦调律法,并介绍了姜力老师自己的T-D 精确调律法。
文章针对目前国内某些同行鼓吹艺术个性、借花哨程序伪证音准的现状,指出:所谓“风格特点”不应该是平均律所具有的,由于它是一种等比律,因而所有同类音程、 和弦、调式等等在同一调性里都是同样性质的,即便是音程、和弦在不同音组里的拍频状况有不同,但其性质或色彩都没有明显变化……平均律不能有什么复杂特点,更不需要调出所谓的个性色彩,如果有了个性色彩那就意味着有了其他律制倾向。
这一振聋发聩的学术观点,对于大家学习、实践钢琴十二平均律调律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几种典型调律法解析
4、美式调律法之二(美,克里斯丁.劳费格伦调律法)
调律法分析
1、调律程序
该分律法的程序基础是传统上四下五度生律与上五下四度生律交叉式进行,程序均由A3 出发合拢于#A3(bB3),这里用音名字体的粗细明示生律走向:A3-D4-G3-C4-F3,A3-E4-B3,bB3,#F3-#C4-#G3-#D4-(#A3)。
2、检验手法
程序中,每一律都随时运用了多重检验,主导检验法是小三和弦原位(或六和弦)移动三音的对照检验,与之配合的主要是纯四、五、八度检验以及三三对检。其中,一级检验有 纯四、纯五度 14 次;二级检验有三三对检 2 次、六六对检 1 次,小六和弦不移动音对检 1次,原位小三和弦不移动三音对检 4 次;三级检验有音叉调始发音,同级大三度检验 1 次、小六和弦移动对检 6 次、小三原位和弦移动三音对检 2 次。总计:一级检验 14 次,二级检验 8 次,三级检验 9 次。
从生律过程看,程序 1 至 6 均为 1 个三级来检验 1 个一级;程序 7 是用 2 个二级来检验一级;程序 8、9 各是 2 个三级来检验一级;程序 10 是用 1 个二级及 1 个三级来检验一级;程序 11 是用 2 个二级来检验一级;程序 12 是用 1 个三级来检验一级;程序 13 用 1 个二级来检验一级;程序 14 为后续检验。
3、技术特点
第一,由于运用了交叉式生律方法,较好的规避了连续生律带来的诸多误差;第二,小三和弦原位(或六和弦)移动三音精细性检验手法的大量使用,较大程度减少了误差积累; 第三,由于纯四、五度的检验与小三和弦原位(或六和弦)移动三音精细性检验结合使用,检验手法相对比较丰满。
4、问题探讨
问题主要体现在小三和弦的三种变化运用上,小三和弦六和弦移动三音的拍频检验比较 易听、易辨、精细,小三和弦原位移动三音的检验可能因为音程窄(尤其小三度)或其他原因,听起拍频来不如前者清晰易辨,那么小三和弦原位不移动三音的检验由于拍频不能随意改变,因此普遍较快,比前两者更为难辨(尤其小三度),或给一般调律师带来一定难度。
原载《乐器》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