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钢琴制造-钢琴制造经验-弯曲力计算 弯力矩 190128
【德】钢琴制造
译/ [台]陈喜棠
注/ 周军 [易弹乐器(上海)有限公司]
图文处理/ 梁锐祥(星海音乐学院) 等
资料提供/ 霸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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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曲力计算
前节述及框板支架中间受压力之状况。但钢琴板架并不完全单受压力之作用,仍常同时生弯力作用。为使能计出受压力和弯力合并之大小,首先须明了纯弯力之计算。现在先行叙述之。钢琴框板支架少有单受智力之情况,故本节仅举简单之例,使读者对此问题易而明了。
弯力矩
杠杆上常有一或多数垂直负荷之力,致生一种弯应力。图86指出一杠杆,一端为可转动之承座,杆之另一端则施以垂直之力1000公斤。此力使杆铙O点转动,形成一种旋转运动。此种力之作用构成一种扭力矩。此种状态为单面受力之杠杆,故可利用杠杆定理。此扭力矩是系于力之大小和其转点之距离·,此距离愈长,扭力矩愈大,又所施之力愈大,扭力矩亦愈大。故扭力矩之计算为力舆力臂距离之乘积(M=力×力臂)。由图可看出,以同等之力,但只有一半杆臂,力矩亦只有一半。
图87指出有两支承座之杠杆。一力P垂直施于杠杆中央。杠杆不能因受力而断裂。故杆上所生之力矩须有相对作用之同等大小力矩,始能平衡。此杆无扭力矩,乃系受弯应力,而构成弯力矩。设此杆被施于中央之力生剪切作用,即可求出此弯力矩。杆上一半力施于左端承座A至中央之力臂,另一半力则施于右端承座B至中央之力臂。在杠杆中央产生之力矩为最大。接近承座方面,因距离逐渐减短,力矩亦随之减小。至支承座端,力矩为零。力矩由中央至承座方向之减小指出产力矩面积。支架之尺寸应以最大之力矩计算。(上述情形是在中央)。
如上所述,臂力矩系由一半力所产生。此力施于力臂上为一半支承距离。原公式为M=力×力臂,现在以P2之力,并一半之杠臂代替,故M=P·ℓ/4。在本例中计出此弯力矩为1000kg/cm。
杠杆上所受之力致生弯力矩者,不单发生于两承座之中央。图88指出一杠杆所受之力为远离中央者。此种情形,不能将其力半分计算,因为着力点不在AB承座同等距离上。故须先计算各占之部份。设杠杆在B点可以转动,此杆必须平衡,故向上下转动之力矩均须相等。向上旋转之力矩可用力A和杆臂ℓ=40cm计出。向下旋转之力矩,可用力P和杆臂ℓ=10cm计出。如果将此两力矩以等式列出,即得40×A=P×10 。 P为100kg,而将上式倒转得: A=100X10/40=25Kg。施于A部份之力P为25kg。其余之力应施于承座B上,即75cm。设杠杆可在A点旋转,则亦可仿照A计出(参阅图89)。杠杆上最大之力矩亦必产生于着力点上。现在可将左右两边力矩同时计出。两边力矩必须相等。左边A以25kg计算,杆臂为由A至P之距离。求出之力矩为750cm/kg。右边可以同等方式计之(参阅图88)。
杠杆上常多于两力以上之负荷。如图89指出一杠杆有两力之负荷。为求此杆之最大弯力矩时,首先亦需要算出在A和B两承座所受之力。兹再设B为转点。力A以40cm之杆臂向上旋转。力P1以20cm之臂杆向下旋转,力P2则以10cm之杆臂向下旋转。因此可定出一平衡方程式:A×40=P1×20+P2×10 。由上式计出力A=37.5kg。 B以同等方式计算:B×40=P1×20+P2× 30,求出B=62.5kg。
在P1之弯力矩,为力A×20cm杆臂,得750cm/kg。在P2之弯力矩为625cm/kg。在图上之力矩面积可看出,最大力矩产生在P1之位置。故必须以此弯力矩750cm/kg作为板架断面之计算。
注释:
1、力矩:力和力臂的乘积叫做力对转动轴的力矩。
即:M=F*L。式中M是力F对转动轴O的力矩,凡是使物体产生反时针方向转动效果的,定为正力矩,反之为负力矩。单位:在国际单位制中,力矩单位是牛顿*米,简称:牛*米,符号:N*m。
2、文中所示的各字母代表的含义与我们上学时所授的字母并不相同,文中的P表示的是kg,理论上应该换算成F/牛来进行计算;长度单位此处是cm,而我们则要换算成m。读者不用纠结于此,只要理解作者想表达的意思即可。
3、文中图86,少了和右边一样的p=500kg的已知条件。
4、力矩面积的图中,最下方应为:“图87 在中间受力之弯曲力矩”;计算式中,ℓ =40cm,p=100kg;数字不清,我们推测应是“M”。
5、图88中,p-200kg应为p-100kg。
6、图89中,在计算A的值时,50kg X 10cm应该等于500cmkg,而非50cmkg。